- 广东明珠 (600382)- 股东分类

股东分类 - 历史股本、占比走势图

更新日期: 2024-10-31   上市日期: 2001-01-18      

股东分类 - 历史数据【数据项和周期:随同上图标签选择     上升 下降 持平

tablehovertabltablbllbl 2022/12 2023/03 2023/06 2023/09 2023/12 2024/03 2024/06 2024/09
中小股东、散户 53.0,56.17,55.71,54.74,54.33,53.78,53.11,48.1 53.0% 56.17% 55.71% 54.74% 54.33% 53.78% 53.11% 48.1%
其他机构大股东 43.18,39.75,39.75,40.77,40.77,40.77,35.27,39.07 43.18% 39.75% 39.75% 40.77% 40.77% 40.77% 35.27% 39.07%
私募基金 0,0,0,0,0,0,5.5,6.09 - - - - - - 5.5% 6.09%
自然人大股东 3.45,4.08,4.53,4.49,3.92,4.48,5.38,5.91 3.45% 4.08% 4.53% 4.49% 3.92% 4.48% 5.38% 5.91%
公募基金 0,0,0,0,0.97,0.97,0.74,0.82 - - - - 0.97% 0.97% 0.74% 0.82%
国家队 0,0,0,0,0,0,0,0 - - - - - - - -
社保基金 0,0,0,0,0,0,0,0 - - - - - - - -

股东分类 - 持仓分析

十大股东 近2年持仓比例总体增加, 持仓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47.00%,增加至期末51.07%

国家队、社保基金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公募基金 近2年持仓比例总体小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0%,小幅增加至期末0.82%

保险、银行、券商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私募基金、QFII、牛散(自然人大股东) 近2年持仓比例总体大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3.82% ,大幅增加至期末12.00%

散户、中小股东 期末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.10%,比例大,股本或分散于散户、中小股东中。 近2年持仓比例总体减小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53.00% ,减小至期末48.10%

* 分析结果基于分析模型和公开数据,不代表本站立场,仅供参考。

十大股东 近5年持仓比例总体小幅增加, 持仓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51.05%,小幅增加至期末51.07%

国家队、社保基金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公募基金 近5年持仓比例总体小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0.31% ,小幅增加至期末0.82%

保险、银行、券商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私募基金、QFII、牛散(自然人大股东) 近5年持仓比例总体大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1.51% ,大幅增加至期末12.00%

散户、中小股东 期末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.10%,比例大,股本或分散于散户、中小股东中。 近5年持仓比例总体小幅减小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48.64% ,小幅减小至期末48.10%

* 分析结果基于分析模型和公开数据,不代表本站立场,仅供参考。

十大股东 近10年持仓比例总体增加, 持仓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47.00%,增加至期末51.07%

国家队、社保基金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公募基金 近10年持仓比例总体小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0%,小幅增加至期末0.82%

保险、银行、券商 期末未披露持有仓位。

私募基金、QFII、牛散(自然人大股东) 近10年持仓比例总体大幅增加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1.82% ,大幅增加至期末12.00%

散户、中小股东 期末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.10%,比例大,股本或分散于散户、中小股东中。 近10年持仓比例总体大幅减小, 持有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期初77.95% ,大幅减小至期末48.10%

* 分析结果基于分析模型和公开数据,不代表本站立场,仅供参考。

股东分类 - 统计说明

1、国家队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(证金公司)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(汇金公司)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(国家集成电路)、各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,以及证金公司借道华夏、嘉实、招商、易方达、南方五大基金公司成立的5只“国家队”基金(嘉实新机遇混合(002620)、华夏新经济混合(001683)、南方消费活力(001772)、招商丰庆混合(001773)、易方达睿惠混合(001769))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2、社保基金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全国社保基金组合、各基金公司-社保基金组合、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 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3、国有资产&财政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财政部、各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4、公募基金:
各公募基金(注意:不包含基金代码'97'开头的互认基金 和 基金代码'96'开头的集合理财)定期披露的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另:公募基金一季度报、三季度报仅披露TOP10持仓,不能反映总持仓情况,故而在处理一季度、三季度公募基金持仓时,分别延用上期持仓数据(即一季度采用上年份年报数据,三季度采用半年报数据)。
5、QFII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(QFII)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知名QFII包含但不限于 摩根大通、美林国际、高盛、阿布达比、科威特政府、卡塔尔、瑞士银行、法国银行等。
6、北上资金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持有的A股流通股本汇总。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(简称:HKSCC)乃认可的结算机构。通过陆港通投资A股的香港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HKSCC,记录管理每个股东的持股情况。
7、券商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、资管计划,以及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、约定购回专用账户等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8、基金公司(资管、自有资金)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和自有资金持有股本之汇总。
9、保险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组合等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0、银行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银行机构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1、私募基金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私募基金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知名私募基金包含但不限于 高毅资本、景林资产、汇蠡投资、淡水泉、林园、成泉资本、东方资产等。
12、信托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类信托自有资金、信托资管计划等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3、期货机构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类期货自有资金、期货资管计划等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4、资产管理公司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各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5、企业年金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企业年金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,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
16、自然人大股东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自然人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7、其他机构:
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中,除去上述类别的其他大股东持有流通股本之汇总。
18、中小股东、散户:
除去十大流通股东持有流通股本、公募基金持有流通股本和流通受限股本,剩余的股本数,即为中小股东和散户合计持有股本。